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式四联,给购买方两联,自己留存两联(图)
增值税专用发票,也简称为专用发票、专票,共一式四联,分别是:
第一联:记账联 销售方记账凭证
第二联:抵扣联 购买方扣税凭证
第三联:发票联 购买方记账凭证
第四联:
销售产品或服务之后,把其中第二联和第三联给购买方,也就是抵扣联和发票联给购买方,自己留存第一联和第四联。第一联和第四联不作报销、扣税凭证使用。
如果是税务所代开的发票,收到纸质发票后,还需要在发票的右下角盖上销售方公司的"发票专用章"才有效。
发票如下图所示:
第一联:记账联 销售方记账凭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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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联:抵扣联 购买方扣税凭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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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联:发票联 购买方记账凭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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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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